中文题名:公示催告欺诈的识别与司法应对
作者:葛治华 金炼
第一作者:葛治华
机构:[1]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19
起止页码:77-8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公示催告;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转让;2007年;司法;识别;欺诈;A公司;
摘要:2007年2月5日.杭州A公司申请开立票号为GA/0101537337银行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记载:出票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唐山B公司,付款行为杭州某银行.汇票金额20万元。2007年2月20日,B公司将上述票据背书转让给无锡C公司;2007年3月10日,C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天津D公司。此后,D公司向原告桂林H公司购买货物,并于2007年5月30日将该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H公司以支付货款。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