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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被引量:16

Financial Law's Correction of the Alienation of the Function of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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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作者:徐孟洲 杨晖

第一作者:徐孟洲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02-113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金融;金融功能;功能异化;金融法矫治;

摘要:作为虚拟经济核心的金融,如果偏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正常轨道与价值定位,迟早都会导致金融功能异化,从而引起金融危机的爆发。本文在探讨金融功能的基础上,分析金融功能异化的表现及原因,提出针对异化的金融功能进行金融法矫治的主张。通过金融法的社会责任本位价值导向使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位,对金融主体及其行为的金融法规制使金融尽可能地走向“理性”,以更加角色化的金融法责任设置使金融活动立足于实体经济基础并承担“信用”风险,从而营造一个维护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功能的法律秩序。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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