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被引量:13
Eliminating the Anti-moral Character of Prescription: Argument for Existence of Prescription
中文题名: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作者:孙鹏
第一作者:孙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52-59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存在理由;道德;
摘要:“权利消减”的时效构成背离了人类的一般道德情操和自然正义观念,而“公益”、“社会秩序”、“信赖保护”、“社会效率”、“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等都不能使该构成正当化。将时效定性为“权利推定”的制度,克服真正权利人或已免责义务人的举证困难,将从根本上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使其成为“人类权利的保护神”。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84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