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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被引量:13

Eliminating the Anti-moral Character of Prescription: Argument for Existence of Pr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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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作者:孙鹏

第一作者:孙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52-59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存在理由;道德;

摘要:“权利消减”的时效构成背离了人类的一般道德情操和自然正义观念,而“公益”、“社会秩序”、“信赖保护”、“社会效率”、“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等都不能使该构成正当化。将时效定性为“权利推定”的制度,克服真正权利人或已免责义务人的举证困难,将从根本上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使其成为“人类权利的保护神”。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84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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