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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法治与刑法解释的目标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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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认识论、法治与刑法解释的目标

作者:胡东飞

第一作者:胡东飞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770-783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法解释学;认识论;法治;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文本;法律家;刑法学;法学家;

摘要:一、问题之意义 任何法律都需要解释,刑法亦不例外。“解释使法真正有效——它胜过科学的一切理论的思考与科学的假设,常常也胜过现行的法律条文本身。”应当说,这是法学家和法律家皆熟知并认可的事实。在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整个法学工作的基础是法律文本(条文)及其解释”,因此,在他们那里,狭义的刑法学就是指刑法解释学。在我国,虽然人们对刑法学的研究进路存在不同看法,但大体可以肯定的是,我国刑法学的主体也是刑法解释学。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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