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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危险性之界定及其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的关系——基于刑法学与陈兴良教授商榷     被引量:8

On the Definition of Personal Dangerousness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Subjective Evil Character and Social Harmful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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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身危险性之界定及其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的关系——基于刑法学与陈兴良教授商榷

作者:马荣春

第一作者:马荣春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2]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47-153

中文期刊名: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正义;功利;

摘要:人身危险性如何界定及其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的关系是刑法理论中两个极为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因为这两个问题直接关系犯罪的本体构成,进而关系刑法正义与刑法功利的实现。而只有立于刑法正义和刑法功利,我们才能对这两个问题作出正确解答:人身危险性独立于主观恶性而包容于社会危害性。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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