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私合作的法律实施机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为例 被引量:5
Legal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of Public and Private Cooperation Based on the Article Six of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中文题名:论公私合作的法律实施机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为例
作者:李友根
第一作者:李友根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10
卷号:12
期号:5
起止页码:34-41
中文期刊名: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实施机制;举报;
摘要: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在该法生效之后,开始成为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学界更多关注的是私人实施。然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5年来的相关资料表明,在面对垄断威胁时,市场主体更倾向于选择投诉举报而非私人诉讼。其原因在于:投诉举报比私人诉讼具有显著的优势。就当下的现实情况而言,健全以投诉举报为基础的公私合作机制是更为现实的选择,它是将国家公权力优势与市场主体的信息优势有机结合的典范,这也许代表了《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的发展方向。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