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件事实的定性原则——以盗窃与抢夺、抢劫三个概念的界限为例 被引量:5
On principles of determining the nature to the facts of case
中文题名:论案件事实的定性原则——以盗窃与抢夺、抢劫三个概念的界限为例
作者:聂长建 李国强
第一作者:聂长建
机构:[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光山县人民法院,河南光山465400
年份:2010
卷号:16
期号:5
起止页码:40-46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案件事实;定性原则;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
摘要:法律上的概念种类总是有限的,而它所涵摄的案件事实的种类是无限的,一个法律概念要涵摄多个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离此概念越远,就离彼概念越近,直至其与彼概念的距离短于与此概念的距离,那么它就涵摄于彼概念而非此概念。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对案件事实的定性不能从法律概念的字面表述和案件事实的现象的关联度来判断,而应该从法律概念的本质和案件事实的本质的关联度来判断。对案件事实是否属于盗窃罪、抢夺罪或抢劫罪的定性,也要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定性准确。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