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下我国资信评级机构法律规制的完善 被引量:4
The Perfection of Legal Regulation of Chinese Credit Rating Agencies in Post Financial Crisis Era
中文题名:后金融危机下我国资信评级机构法律规制的完善
作者:羊淑青 谭金可
第一作者:羊淑青
机构:[1]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2]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9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24-128
中文期刊名:财经理论与实践
中文关键词:资信评级;法律规制;金融危机;政府监管;
摘要:一度被奉为投资者利益的"守护神"和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的资信评级机构,在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中推波助澜,引起了人们对其规制立法的重新思考。对于尚未成熟的中国评级行业,借鉴此次危机的教训,规范行业运行,保障我国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势在必行。应该把握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现实,秉持发展与监管并重以及评级公正、客观与独立的理念,梳理与制定相关法律,构建和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管模式与收费机制、信息披露与利益冲突规避机制以及法律责任机制等具体的序列化、层次化的制度设计。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