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中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功能评析 被引量:4
The Function of Anti-evasion System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中文题名:国际私法中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功能评析
作者:张春良
第一作者:张春良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42-56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法律规避;功能定位;恢复原状;不当得利;辩证法;
摘要:国际私法中的反法律规避制度具有恢复法律适用秩序原状与遏制不当得利之双重功能。法律规避预设了本然法与实然法、不利法与有利法这两对范畴之间的对应关系,但这两对范畴完全存在逆转的可能。传统功能定位下的反法律规避制度无法对错置适用本然法与实然法所产生的不当得害或无利害效果的规避行为进行救济。必须将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功能调整为单一的恢复法律适用秩序之原状,方可完整救济一切利用冲突规范进行法律规避的行为。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功能应指向更高的意境,成为实现法律趋同的原动力与杠杆。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