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我国物业税应以不动产租金为税基    

收藏

中文题名:论我国物业税应以不动产租金为税基

作者:侯怀霞 钟瑞庆

第一作者:侯怀霞

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201701;[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年份:2010

卷号:25

期号:6

起止页码:66-70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物业税;税基;租金;市场评估价格;

摘要:物业税的税基如何确定,是开征物业税必须解决的一大难点。在我国现有的不动产法律框架下,相当多的不动产不能转让,因而也没有市场价格。在这种背景下,用租金来取代市场评估价格作为物业税的税基,能够更有效地实现税负公平原则。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