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倡导 被引量:4
On the Principle of Compatibility of Crime, Responsibility and Punishment
中文题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倡导
第一作者:梅锦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102-104
中文期刊名: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罪刑相适应;刑事责任;刑罚正当化;罪责刑相适应;
摘要:罪刑相适应原则作为体现刑法基本精神内涵的原则,由来已久。但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应是报应刑与目的刑的结合,已经成了现行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念,而此为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所不能完全概括,故应在新刑法修订的基础上将其演变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通过对"刑事责任"概念的分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应为:刑不等于罪,责不等于罪,刑等于责。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