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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倡导     被引量:4

On the Principle of Compatibility of Crime, Responsibility and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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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倡导

作者:梅锦 张晓静

第一作者:梅锦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102-104

中文期刊名: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罪刑相适应;刑事责任;刑罚正当化;罪责刑相适应;

摘要:罪刑相适应原则作为体现刑法基本精神内涵的原则,由来已久。但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应是报应刑与目的刑的结合,已经成了现行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念,而此为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所不能完全概括,故应在新刑法修订的基础上将其演变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通过对"刑事责任"概念的分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应为:刑不等于罪,责不等于罪,刑等于责。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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