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法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 被引量:3
Analysis About The Problems Of Banking Law And Its Improvement At The Age Of Post-Financial Crisis
中文题名: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法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
作者:杨松
第一作者:杨松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年份:2010
期号:11
起止页码:33-36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后金融危机;银行法;问题;完善;
摘要:建立于实体经济基础上的现行银行法律制度不能有效规制虚拟金融关系和混业金融,国际金融市场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体系和监管协调机制,美国货币权扩张构成对他国侵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金融法治的缺陷和国际金融法的无序。后金融危机时期欧盟、英国、日本等相继修改银行法。我国银行法须着力解决:基于调控与规制的中央银行独立性、透明度、问责制与货币权,基于创新与发展的银行混业监管制度;基于公共责任视角的政策性银行立法;基于竞争与效率的银行破产与救助立法;基于安全与开放的银行监管权配置及监管模式选择。这些变革是以金融调控与监管职能分离趋势为前提的。
分类号:D922.281[银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