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体系评析——渊源、方法与秩序 被引量:1
Review on the Law Application System of Contracts with Foreign Elements in China ——Source, Method and Order
中文题名: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体系评析——渊源、方法与秩序
作者:张春良
第一作者:张春良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昌430072
年份:2010
卷号:11
期号:6
起止页码:30-35
中文期刊名: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涉外法律关系;对外经贸关系;涉外合同;经济合同;法律适用;国际惯例;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最集中的渊源,它具有承启性、系统性、综合性和前沿性。在方法论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分割论,将涉外合同一分为三,分而治之;并改变前此内外有别的双轨制做法,统一启用1999年《合同法》调整涉外与国内合同。在适用秩序上,我国立法确认了国际条约优先、国内立法次之、国际惯例补缺的位序。
分类号:D922.295[涉外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138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