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认定
作者:张红 陈银珠
第一作者:张红
机构:[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重庆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22
起止页码:47-4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故意杀人罪;情节;2009年;被告人;夫妻关系;智力低下;高平;日出;
摘要:【案情】被告人高志元,男,1955年11月7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张安琼。女,1958年12月22日出生,文盲。农民。二被告人系夫妻关系,其女儿高平(被害死者,女,殁年23岁)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高志元因担心自己年老后无人照顾高平,遂向张安琼提出将高平杀死,张安琼表示同意。2009年12月8日.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