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司监事无权提起知情权诉讼
作者:司伟 王灯
第一作者:司伟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22
起止页码:83-8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公司财务;监事会;知情权;诉讼;不予受理;管理范畴;民事权益;司法途径;
摘要:【要点提示】公司监事或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属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范畴,该权利的行使并不涉及其民事权益,且公司法未赋予公司监事通过司法途径获取知情权的权利。因此,监事会或监事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诉讼不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