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两利”:平衡劳资关系的首次立法实践——以《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为考察 被引量:2
"Benefiting Labor and Capital": First Legislative Practice to Balance Labor and Capital Relationship ——A Case Study of "Interim Labor Ordinance of Harbin Special City in War" in 1948
中文题名:“劳资两利”:平衡劳资关系的首次立法实践——以《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为考察
作者:孙光妍 孔令秋
第一作者:孙光妍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2]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6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87-93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哈尔滨解放区;劳资两利;劳动法;平衡;
摘要:哈尔滨是中国共产党解放的第一个大城市。1948年的《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是在哈尔滨解放区特殊的政治、经济模式和中国共产党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及解决现实的劳资矛盾的背景下制定的一部劳动法规,这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贯彻毛泽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方针,平衡劳资关系的首次立法实践。《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以"劳资两利"原则为主导思想,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合理的厘定,充分调动了劳资双方的生产积极性,为哈尔滨解放区发展经济、支援前线和民主政权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对其他解放区以及新中国的劳动立法产生了重要示范作用。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