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生态损害:风险社会背景下环境法治的问题与思路     被引量:13

Ecological Damage: The Legal Problem of the Risk Society and the Route of the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生态损害:风险社会背景下环境法治的问题与思路

作者:梅宏

第一作者:梅宏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118-123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生态损害;生态利益;风险社会;环境立法;

摘要:传统法律对于生态利益保护、生态损害预防和救济有着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保护人类最大的共同利益———生态利益不受侵害,防范生态风险,预防和控制生态损害发生,是环境法特有的使命。应对生态损害,要求法律针对生态损害的特点,结合其发生机制,考虑现实的社会条件,完善风险社会的环境立法。环境法一改传统救济方式重于事后惩罚与补救的立法思路,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建设,重视对生态利益的保护,积极改变生态利益在多元利益冲突中处于弱势地位以至于易受损害的局面,以求从根本上预防生态损害的发生。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