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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的持有行为探究     被引量:2

Analysis of Hold in the Crime of Embezz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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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侵占罪中的持有行为探究

作者:黄先

第一作者:黄先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31-34

中文期刊名: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侵占罪;持有;代为保管;不法持有;

摘要:侵占罪是指将已然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这种已然持有行为在刑法条文中表述为行为人通过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和拾得遗忘物、发现埋藏物而持有他人财物。从代为保管具有的广泛含义来讲,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概念应予以摒弃,当以外延更广的持有概念取而代之。同时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也将由原来的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转变为他人财物。侵占罪的这一内容上的变更是由侵占罪的易占有为不法所有的实质决定的,因而不会扩大侵占罪的处罚范围;而且也不会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反而有利于司法者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由此也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刑事法治的发展。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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