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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的“条件性出罪机制”——以犯罪的重新分类为视角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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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经济犯罪的“条件性出罪机制”——以犯罪的重新分类为视角

作者:庄绪龙

第一作者:庄绪龙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19-27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条件性出罪机制;犯罪分类;法益可恢复性犯罪;法益不可恢复性犯罪;

摘要:近年来刑事立法机关对于涉税犯罪案件、信用卡诈骗犯罪等经济犯罪的处理呈现轻罪化、出罪化的趋势,将特定类型的经济犯罪纳入到“条件性出罪机制”,这对于刑法评价某些经济犯罪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从理论上分析,这种“条件性出罪机制”对于犯罪分类的重新界定提供了新的研究契机,应该以法益是否受到实际侵害、是否能够完全恢复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这一双重依据将犯罪划分为法益可恢复性犯罪与法益不可恢复性犯罪,以使刑法理论契合并推进经济犯罪“条件性出罪机制”的司法实践。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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