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回归习惯法视野的典权制度与物权法定
作者:眭鸿明 解维克 丁璐
第一作者:眭鸿明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2;[2]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南京210013;[3]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
年份:2010
期号:12
起止页码:112-114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典权;习惯法;物权法定主义;
摘要: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不动产物权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典制长期作为民间习惯法制度广泛流传、沿用,直到《中华民国民法》物权编的颁布施行,传统典制终于完成向近代典权的历史演变。然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典权在我国大陆地区再次沦为习惯法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依然没有对其予以规定。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如何对现实生活中的典权关系进行调整,文中认为不能否定典权,由其他物权或债权制度替代,可以通过物权法定缓和之运作,将典权作为习惯法上的物权予以承认,并继续交由习惯法调整。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