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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不存在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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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政府信息不存在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

作者:陈振宇

第一作者:陈振宇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24

起止页码:103-10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举证责任分配;行政机关;证据证明;检索人员;工作态度;检索方法;综合评价;

摘要:【裁判要旨]行政机关需要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进行了合理搜索而没有发现信息存在的事实;法院要综合考虑检索载体的完整性、检索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检索人员的工作态度,综合评价行政机关进行的搜索是否合理;其他行政机关所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能直接证明所指行政机关处保存有相应的政府信息。

分类号:D63[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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