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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建构论的主体之维——以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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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事实建构论的主体之维——以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作者:杨波

第一作者:杨波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126-13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事实;法律事实;建构;

摘要:事实发现理论围绕发现客观事实而构筑其理论框架,对于主体的地位和价值缺乏应有的考虑和关注。法律事实建构论突破了主客二分的思维定势,着眼于具有差异性的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从而发现了主体的真实价值。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在法律事实建构活动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检察官是法律事实建构活动的主要承担者;被告人则主要是攻击、改写控方的事实内容;法官是法律事实建构活动的组织者,间接影响法律事实的形成。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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