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兼评“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问题的解释》之有关内容     被引量:35

收藏

中文题名:“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兼评“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问题的解释》之有关内容

作者:刘宪权 庄绪龙

第一作者:刘宪权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64-71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恶意透支;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催收;犯罪数额;出罪机制;

摘要:有关"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推定性事由中有些存在证明性和推断性瑕疵,应当明确;客观方面"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还的"认定中,两次催收应该是两次"有效性催收"而"非程序性催收",且两次催收之间应该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催收方式应该及时有效;在数额认定方面,"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起刑数额是普通信用卡诈骗罪的两倍,如此会导致实践中数额认定上的混乱,应该采用"换算——还原"的理念统一认定标准;在罪与非罪方面,解释规定了"条件性出罪机制",这种刑法介入适度收缩的理念契合了现代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刑法对于非暴力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保持适度谦抑的新导向。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