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权宪法保障的类型化分析——比较法的视角 被引量:3
A Typical Study of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to Housing Right——On Comparison Angle
中文题名:住宅权宪法保障的类型化分析——比较法的视角
第一作者:欧爱民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58-63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住宅类型;住宅权;宪法保护;
摘要:纵观世界各国宪法,住宅权宪法保障范围包括:生活住宅与商业住宅,固定住宅与移动住宅,个体住宅与集体住宅。不同类型的住宅,其受宪法保障的力度存在差异。在美国,除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对生活住宅的搜查一律适用令状主义原则:对刑事搜查适用严格的令状主义原则,对行政搜查适用相对的令状主义原则。商业住宅、移动住宅虽然也受令状主义原则的保护,但存在广泛的例外情形。行政机关可以基于"最密规范行业理论"、"机动理论"分别对商业住宅、移动住宅实施无证搜查。集体住宅因存在数个权利主体,其令状主义原则的例外情形存在特殊规则,美国联邦法院适用"共同权限理论"解决第三者同意搜查的问题。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75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