诣台诉事惯例对唐御史台司法权限的影响
Yi-Tai-Su-Shi Convention to Yushitai Judicature Jurisdiction Influence in Tang Dynasty
中文题名:诣台诉事惯例对唐御史台司法权限的影响
作者:陈玺
第一作者:陈玺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135-138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唐代;诣台诉事;诉讼惯例;诉讼审级;
摘要:唐代律令诏敕对于御史台和尚书省受纳词讼的分工和关系未予明确界定,地方进京告诉者有权在台、省之间进行选择:或经尚书省左右丞逐级申诉,或径直向御史台告诉。由于台司受理的案件可能因帝王干预或台司"随事条流"而获得迅速解决,诣台诉讼遂成为诉事人进京告诉的首选,相当数量的诉讼案件由此迅速分流至御史台。台司通过自我授权获得受理词讼权力,并逐渐取得与尚书省分庭抗礼的优越地位,而尚书省作为法定上诉审的审判职能却逐渐变得寂寞无闻。
分类号:D909.244[中国]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