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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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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

作者:武良军

第一作者:武良军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年份:2011

期号:2

起止页码:37-44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借据;财产犯罪;对象;财物;财产性利益;

摘要:对于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司法实务界持有限肯定的态度,而刑法理论界则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可分为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两种,因此,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这一问题的分析,无非就是认定借据是否为刑法中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从财物的角度看,因借据本身不具备客观的经济价值,不能作为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物;从财产性利益的角度出发,借据虽不是财产性利益本身,但在特定情形下与财产性利益密切相连,对借据的侵害在事实上也就是对财产性利益的侵害,故而从规范上看,此种情形下的借据可视为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产性利益。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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