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先行付款制度之检讨——以航空旅客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 被引量:5
Self-Criticizing for Advance Payment of the 1999 Montreal Conven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Protecting Consumer's Interests by Air Transportation
中文题名: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先行付款制度之检讨——以航空旅客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
第一作者:王瀚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11
卷号:9
期号:1
起止页码:100-103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蒙特利尔公约》;先行付款制度;损害赔偿;立法检讨;
摘要:先行付款制度是作为调整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定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对华沙公约体系现代化和一体化的创新因素之一。该制度在国际航空运输立法的新时期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对保护航空旅客运输事故中的受害者权益具有一定的法律作用。但是,该制度制定十多年来从理论到实践当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有软法性质,实则是一个空虚的法律架构,因而有必要对此制度做必要的考量和检讨,以利于我国正确运用和在国内法中加以合理规定。
分类号:D996[国际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140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