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故意伤害罪的停止形态与处罚范围——以肖传国雇凶伤害案为切入点的思考
作者:王志祥 敦宁
第一作者:王志祥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2]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39-44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肖传国雇凶伤害案;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停止形态;处罚范围;唯后果论;
摘要:我国法院对肖传国雇凶伤害案规避故意伤害罪这一定性与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在故意伤害罪处罚范围上的“唯后果论”思想倾向存在直接关系。而这一思想倾向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又与对故意伤害罪的停止形态问题缺乏深入认识存在密切关联。肖传国雇凶伤害案是一起明显的故意重伤未遂的案件。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