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辞、语言游戏与判决合法化——对“判决书上网”的法理思考 被引量:16
Legal Eloquence,Language Game and Sentence Legalization——Jurisprudence Thought about "Judgment online"
中文题名:法律修辞、语言游戏与判决合法化——对“判决书上网”的法理思考
第一作者:徐亚文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1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11-18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判决书上网;法律修辞;司法成本;
摘要:法律修辞是司法过程中的遣词造句,不仅是一种说服手段,而且是展现真理的一种事实性力量。法律修辞的意义,从哲学角度来说,是法律的展现,具有存在论的意义;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从政治学角度来说,具有限制权力的功效。当代中国法院判决书说理和修辞的普遍缺乏,根源在于缺乏可以对判决书进行自由讨论的公共领域,也即没有以法律修辞为中心的语言游戏。法院判决应从中国古代判词中汲取修辞艺术,降低信息成本。判决书上网就是在判决书的公共领域引入读者批判的一种对策,对于加强判决书的说理和修辞具有一定的意义。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