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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地方土地立法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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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地方土地立法

作者:陈年冰

第一作者:陈年冰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0

期号:12

起止页码:53-58

中文期刊名:学术研究

中文关键词:地方;土地;立法;

摘要:在我国的土地法律体系当中,地方立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主要包括两大类型.一是实施型立法,二是创制型立法。地方土地立法的主要特点是探索性、先行性、创新性、地域性。地方土地立法的重要价值在于,为国家土地法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它过去是、将来依然是国家土地法制建设的原动力.在今后的地方土地立法活动中,立法者的观念应当由过去的“以土地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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