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地方土地立法
作者:陈年冰
第一作者:陈年冰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0
期号:12
起止页码:53-58
中文期刊名:学术研究
中文关键词:地方;土地;立法;
摘要:在我国的土地法律体系当中,地方立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主要包括两大类型.一是实施型立法,二是创制型立法。地方土地立法的主要特点是探索性、先行性、创新性、地域性。地方土地立法的重要价值在于,为国家土地法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它过去是、将来依然是国家土地法制建设的原动力.在今后的地方土地立法活动中,立法者的观念应当由过去的“以土地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