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定罪量刑中的司法尴尬及完善 被引量:3
Dilemma and Perfection in Lawsuit against Producing and Selling Quack Medicine
中文题名:生产销售假药定罪量刑中的司法尴尬及完善
作者:于冲
第一作者:于冲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21-25
中文期刊名: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假药;定罪;量刑;危险犯;公共安全;
摘要: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须具备"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而刑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于如何认定有无"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等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司法实务部门在对假药犯罪"危害人体健康"的司法认定上各行其是。因此,统一理论界与实务界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的认识,全面思索刑事立法对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加以干预的提前化和视角转换问题,对于完善生产销售假药刑法规制体系具有立法和理论研究上的重要意义。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