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团诉讼中的既判力问题——美国和巴西立法经验的分析及借鉴 被引量:2
On Res Judicata in Class Action——A Survey of American and Brazilian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论集团诉讼中的既判力问题——美国和巴西立法经验的分析及借鉴
第一作者:肖建华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上海200070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111-11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集团诉讼;既判力;代表人诉讼;
摘要:集团诉讼判决的既判力规则是集团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国集团诉讼立法中的难点。目前国外关于集团诉讼既判力规则的立法最为典型的有美国和巴西,美国的既判力规则依赖于英美法系的一系列诉讼制度逐渐形成,而巴西作为大陆法系唯一引进集团诉讼的国家,创设了独特的集团诉讼制度,其既判力规则颇具特色,被西方学者称为大陆法系国家集团诉讼的立法典范。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高法院处理群体性纠纷的效率和社会效果,是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美国和巴西的立法经验对于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