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法治之路的不可逆转性 被引量:3
On Its Non - Retroactive Character Of The Way Of Rule Of Law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当代中国法治之路的不可逆转性
作者:朱力宇 于之伦
第一作者:朱力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1
卷号:32
期号:3
起止页码:51-55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治;实现条件;破立;不可逆转;
摘要:法学理论上一般将法治的内涵视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占主导地位的普遍观念或内在精神,严格有序的实际状态或社会秩序。实践中要建设成为"法治国家",至少需要五个条件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民主的政治体制,全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人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导致的社会转型和国家融入世界。当一个国家基本上或大体上具备了上述法治内涵和实现条件时,其成为法治国家的趋势就是不可逆转的。以这些内涵和条件评价近现代中国对法治之路探索的是非曲直和经验教训后,得出的结论是当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已经不可逆转。①
分类号:D621[政治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