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62
Exploration on Legislative Issues of Chinese Conjugal Property System
中文题名: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第一作者:薛宁兰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2]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1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21-29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夫妻财产制;法定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制契约;非常财产制;
摘要:新近征求全民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凸现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应遵循“婚后所得推定共有”的准则,其法理依据是夫妻之间存在的“协力”关系。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夫妻之间就采用何种类型的夫妻财产制所订立的协议。夫妻财产制契约与一般财产契约不同,其直接产生夫妻财产法上的效力,即以双方当事人选定的财产制度替代法定财产制的适用。无论法定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共同财产制都存有一定缺陷。在我国夫妻财产制结构中增设非常财产制可以弥补共同财产制之不足。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