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信息传递方式研究——以法律解释为工具     被引量:2

On the Ways of Information Transfer in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Legal Interpret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信息传递方式研究——以法律解释为工具

作者:杨铁军 孙记

第一作者:杨铁军

机构:[1]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大庆163712;[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庆150080

年份:2011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25-29

中文期刊名: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同法;信息传递;告知;正向;非正向;

摘要: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履行、消灭过程中信息传递方式的法律解释,可以将它们分为正向信息传递方式和非正向信息传递方式。基于文义解释正向信息传递方式除要约与要约邀请外,可以归纳为告知的方式。基于目的解释,正向方式类似于义务性质,应为准法律行为;非正向方式可以被认为具有权利性质以及责任性质。应当在《合同法》中补足正向方式中信息传递不能实现时的法律后果。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