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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社会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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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现代社会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

作者:陆宇峰

第一作者:陆宇峰

机构:[1]清华大学法理学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4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102-106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实体法;程序法;社会分化;

摘要:在初民社会中,实体法完全取决于程序法;在古代社会,实体法高度依赖程序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离是现代法律独特的演化成就。这一演化过程具有不可逆性,其动力在于环境复杂性的增加和社会分化形式的变化。重新融合实体法和程序法,将造成现代法律系统的崩溃。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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