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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后才产生夺取财物意思并取得财物的,应当定抢劫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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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施暴后才产生夺取财物意思并取得财物的,应当定抢劫罪

作者:李邦友 张理恒

第一作者:李邦友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生导师,400031;[2]挂职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400031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40-41

中文期刊名:中国检察官

中文关键词:抢劫罪;财物;意思;夺取;施暴;应当;鸿门宴;案情;

摘要:一、基本案情 董某某赴吴某、孙某等人为其准备的“鸿门宴”,董某某出于害怕也将甘某一同带上,但吃饭时仍与吴某等人发生严重争执。董某某见势不妙立即逃走,甘某被吴某一方扣留。吴某立即让甘某联系董某某,说让董某某带1万元来就可了结双方恩怨。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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