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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主体的新发展:基于《物权法》的解读     被引量:1

On the New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Subjects: Based on the Interpretations of Jus Rer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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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行政主体的新发展:基于《物权法》的解读

作者:杨解君 周成瑜

第一作者:杨解君

机构:[1]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江苏南京211816

年份:2011

卷号:10

期号:1

起止页码:43-46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私混合法;公法性;行政主体;

摘要:《物权法》不仅具有产权明晰的私法意义,对法治政府的构建亦起着重要推动作用。在《物权法》的公法性表现下,物权登记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都表现出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特征,尤其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已成为新的行政主体形式。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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