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主体的新发展:基于《物权法》的解读 被引量:1
On the New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Subjects: Based on the Interpretations of Jus Rerem
中文题名:论我国行政主体的新发展:基于《物权法》的解读
作者:杨解君 周成瑜
第一作者:杨解君
机构:[1]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江苏南京211816
年份:2011
卷号:10
期号:1
起止页码:43-46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私混合法;公法性;行政主体;
摘要:《物权法》不仅具有产权明晰的私法意义,对法治政府的构建亦起着重要推动作用。在《物权法》的公法性表现下,物权登记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都表现出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特征,尤其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已成为新的行政主体形式。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