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溯源: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析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 Law and Social Law:A scrutiny from their origins
中文题名:正本溯源: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析
作者:漆思剑 张建成 薛江武
第一作者:漆思剑
机构:[1]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2]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吉安343009;[3]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1
卷号:32
期号:2
起止页码:131-136
中文期刊名: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法;社会性法;
摘要: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经济法的健康发展。作为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不同于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是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总体,而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是社会性法,是以社会利益为调整对象的法律总体。因此,经济法和社会法同属于社会性法,都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