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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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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新西兰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

作者:綦书纬(译)

第一作者:綦书纬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1

期号:3

起止页码:86-91

中文期刊名:科技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ISP;侵权通知;国外法律;

摘要:新西兰于2008年10月31日对1994年的著作权法(Copyright Act 1994)进行修改,并新增了有关ISP责任规范。但2008年著作权法修正案(Copyright〈New Technologies〉Amendment Act 2008)并没有对"重复侵权者"作出明确界定,致使ISP无法有效履行著作权法有关ISP的责任规范,引发消费者和ISP的抗议,新西兰政府于2009年5月正式宣布该修正条文不予适用。为解决P2P软件滥用问题,新西兰政府于2009年6月再次进行修订,并于2010年4月底经新西兰议会一读通过著作权(侵权性文件共享)修正法案。该法于2010年10月1日生效。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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