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传统中国的社会冲突法律调处机制探微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传统中国的社会冲突法律调处机制探微

作者:付子堂 胡仁智

第一作者:付子堂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1

期号:5

起止页码:215-222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传统中国;社会冲突;“天理”;“人情”;“无讼”;“慎刑”;

摘要:作为社会制度运行机制,传统中国法制对调处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中华文化轴心时代的先秦时期,思想家们就原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调处思想。传统中国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体现出“顺乎天理“、“因于人情”、以社会为本位的基本特点,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利益关系。司法是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制度控制手段,以“无讼”为终极价值,通过社会综合治理、调处息讼、直诉机制的建立以及“慎刑”、“恤刑”的人性化司法,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8】;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