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回避宪法判断原则
作者:骆正言
第一作者:骆正言
机构:[1]安徽工业大学,安徽马鞍山243002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87-90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回避宪法判断原则;司法自制;违宪法律;个案衡量;
摘要:作为"权利的宣言书",宪法最明快地保护人权,理当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但即使在宪法审查制度发达的国家,法院在引用宪法上也恪守消极主义立场,尽量回避宪法性判断,在法律层面上处理案件,充分尊重普通法律的稳定和立法权的独立。然而法律的制定常受现实的影响,从而忽略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盲目坚持回避宪法判断的原则,就会姑息纵容损害基本权的立法行为。所以当基本权受到明显的、持续的、严重的侵犯时,各国法院仍会积极适用宪法判断。这一点也值得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适当借鉴,以应付以宪法为诉讼依据的案件和事件。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