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高等教育平等权的可诉性考量
第一作者:夏锦文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
年份:2011
期号:3
起止页码:136-143
中文期刊名:江海学刊
中文关键词:平等权;高等教育;可诉性;权利形态;
摘要:高等教育平等权是公民发展的基本权利,其可诉性是知识经济时代公民权利主张的当然要求,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社会发展的普遍期待,也是高等教育全球化趋势中国家人才战略的必然选择。从其权利形态视域展开可诉性考量可以得出,高等教育平等权在运行截面形态上包括起点、过程和结果三个阶段意义上的平等权,在结构关系形态上是由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三者复合组成的平等权,在法律关系形态上可分为民事、行政、刑事和宪法四种法律关系类型中的平等权。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