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金融诈骗罪中的死刑
作者:胡东平 詹明
第一作者:胡东平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2]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00
年份:2011
卷号:24
期号:1
起止页码:15-17
中文期刊名: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金融诈骗罪;死刑;报应;预防;
摘要: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