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     被引量:14

The Legislative Research on Eco-environment Restor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

作者:王江 黄锡生

第一作者:王江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3

起止页码:193-20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恢复;环境立法;可持续发展;

摘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既需要预防生态环境退化,还应根据生态环境发生退化的程度对其进行事后恢复。生态环境恢复关系到"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权益。与传统环境立法不同,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更强调对已经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事后救济。我国现行立法中,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有诸多缺失,应加强生态环境恢复方面的立法,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分类号:DF4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