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与自首的准确认定
作者:刘妙香 牛克乾
第一作者:刘妙香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2]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10
起止页码:8-1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犯罪事实;自首;如实供述;法律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摘要:【裁判要旨】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必要条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司法实践中,主要犯罪事实应是指对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