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复议前置案件的司法救济
作者:胡志风 杨淑香
第一作者:胡志风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10
起止页码:53-5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复议前置;不予受理;复议机关;司法救济;案件;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当事人权利;
摘要:【要点提示】对于复议程序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当事人能否直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本文从复议前置程序设立的目的、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系统性和一致性,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角度,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