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认识论探究——以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Exploration into Cognitive Theory of Litigation——A Case Study of Criminal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诉讼认识论探究——以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作者:杨波
第一作者:杨波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1
期号:3
起止页码:78-83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事实;诉讼认识;主体性;主体间性;
摘要:诉讼活动是建立在主体性认识基础之上的主体间的交往活动。由于认识对象、认识过程、证据规则和诉讼程序、认识方法等方面的限制,使得对于案件事实的主体性认识存在永恒的局限。在主体间的交往活动中,个别主体将自己的经验或感知转换成对客体对象的语言性解释,在不同主体间流转,并求得其他主体的理解和共识,形成具有主体间性的认识。主体间性认识在诉讼中的引入消解了主体性认识的局限,对诉讼认识规律的探究应从主体性认识向主体间性认识转变。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