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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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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1]广东韶关学院法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年份:2011

期号:3

起止页码:45-55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反垄断;适用除外;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对农村信用社应该实行区别对待。经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后,农村信用社若符合垄断构成要件,则必须接受反垄断法乃至行业管理法的规制。但基于特殊设立要件,在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方面所具有的制度价值,与反垄断法在解决市场与政府双失灵问题上所具有的相同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利益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等考量,农村信用社若经过认定不符合垄断行为要件,则反垄断法可对其适用除外。当然,农村信用社应否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可通过各种适用除外的识别方法来加以检验。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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