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及确认程序——以法院的诉讼行为无效为中心 被引量:2
The Nullity of Civil Procedural Acts and Its Confirming Mechanism——Focus on the Court's Procedural Acts
中文题名: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及确认程序——以法院的诉讼行为无效为中心
作者:王德新
第一作者:王德新
机构:[1]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1
卷号:11
期号:2
起止页码:48-53
中文期刊名: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院;民事诉讼行为;无效;确认;
摘要: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问题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行为理论研究的传统重点之一。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大致可划分为四种类型:法定无效与实质无效,私益性无效与公益性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无效可通过两种程序机制予以确认,一是依当事人申请确认无效,二是法院依职权确认无效。研究法院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类型和确认机制,有助于实践中法院民事诉讼行为的规范化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